恩施 (略) :
你单位呈报的《恩施市富山饲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对《报告表》(报批搞)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恩施市白杨坪镇产业园区,规划用地面积约 *** m2,建筑总面积 *** .69m2,其中生产车间8820m2、原料库4200m2、成品库2700m2、办公楼 *** m2,其他 *** m2,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拟建一条24万吨饲料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保等附属工程。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恩施市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切实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锅炉烟囱高度不低于8m,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排放标准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4)表2排放标准限值;生产线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生产线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并设置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标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二级标准限值。
3.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时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施工废水引流沟和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引流沟引流至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和场地降尘,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 (略) 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4.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科学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震垫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落实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废弃包装材料、除尘布袋以及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理。
三、其他相关要求
1.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营运期定期进行自行监测,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 (略) 门的监督管理。
2.项目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3.项目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在投入运营前需编制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且在20个工 (略) 备案。
4.项目应按照国家总量控制因子的规定和工程污染物排放特征,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前,取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
5.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在公示结束后, (略) 备案(验收报告2 (略) 环评监测股和市生态环境 (略) )。
6.该项目建 (略) 门的行政许可, (略) 门的行政许可后方可实施。
7.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超过5年还未开工建设的,在项目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前提下,建设单位 (略) 批复;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方可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