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HTQTC(2018)3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经办科室: 红塔区规划中心、国土空间规划股
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8日- 2023年9月26日
公示地点: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互联网
公示网址: http://**
公示组织单位: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 *
公示稿:
(略) 红塔区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出具HTQTC(2018)3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玉红土储函[2023]15号)收悉。根据总规、生态文化区控规、《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和相关规划管理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的规定,HTQTC(2018)3号用地的规划条件如下:
一、用地位置及面积
地块位于云南同 (略) 以西、云南玉溪 (略) 以北、 (略) 公安局红塔分局以南。总用地面积1861平方米(地块面积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用地面积及用地性质
总用地面积1861平方米,为《生态文化区控规》中的E02-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
三、容积率
大于1.0,不大于3.1。
四、建筑密度
不大于22%。
五、绿地率
不小于35%(绿地率计算规则执行《技术规定》)。
六、建筑限高
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
七、停车位
(一)机动车标准停车位配建指标位1.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标准停车位配件指标为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宜主要设置于地下空间或专业停车楼。
(二)住宅配建停车位,固定车位的5-10%应设置为访客车位,且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八、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绿线及周边既有建筑的距离须符合《控规》及《技术规定》要求,其中
(一)建筑间距、建筑退让于相邻单位用地界限的距离除满足日照要求外,还须符合《技术规定》。
(二)地下空间利用要求: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退让周边既有建筑不少于10米,退让用地界线不少于3米。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应符合《技术规定》。
九、建筑总平面布局及设计要求
(一)建筑总平面布置应满足消防、日照、环保、卫生要求。
(二)建筑色彩及建筑风格应按照《控规》城市设计引导内容进行设计。
十、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新建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应当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结建的地下空间面积一般不小于建筑底层面积的50%;地下建筑物不得侵占规划蓝线和绿线。
十一、按《控规》和相关技术规范配建相应规模的社区服务、邮电通信、市政公用、文体设施用房及场地。
十二、项目室外场地及绿地应 (略) 要求进行建设,并满足相关指标控制要求。
十三、按法规政策规定、有关专项规划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安全防卫设施、无障碍设施、节水节能及雨水收集设施、环保设施、供配电设施、网络光纤设施、燃气管道设施、人防工程等设施。其他建设控制要求请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向相应主管部门征询,并请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实施。
十四、鼓励在同一街坊内整合周边可开发用地,同意开发建设。
十五、本设计条件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
十六、本规划设计条件自送达之日起一年有效,逾期自行失效。
附件:HTQTC(2018)3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HTQTC(2018)3号地块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