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金石 (略) 东营粤丰农业养殖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营粤丰农业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东营金石 (略)
地理位置: (略) 利津县陈庄镇省道315以南、 (略) 以西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900亩,共建设80栋高标准养殖棚,年存栏仔羊8.*头,年出栏育肥羊17.*头,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32栋高标准养殖棚,建成后年存栏仔羊3.*头,年出栏育肥羊7.*头。二期主要建设48栋高标准养殖棚,建成后年存栏仔羊5.*头,年出栏育肥羊10.*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金石 (略)
通讯地址: (略) 利津县陈庄镇省道315以南、 (略) 以西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请至生 (略) 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东营金石 (略)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