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溪区特色食品生产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受理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花溪区特色食品生产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3月27日-2024年04月09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 花溪区特色食品生产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环评报告书(表) | 公示版--花溪区特色食品生产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pdf |
建设地点 | (略) 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村 |
建设单位 | 贵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仲 (略) |
受理日期 | 2024-03-27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