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第一次)
(2023)浙0114执1761号
(略) 钱 (略) 将于2024年4月25日10时至2024年4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钱 (略) (略) (略) 上(法院主页:http://**_court.htm?spm=a213w.*.0.0.Ux32VX&user_id=*,法院账户名: (略) 钱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上城区望江府2幢601室房地产
标的物概况:
张*、周**共同共有 (略) 上城区望江府2幢601室一处住宅房地产,包括上述住宅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满足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标的物房屋建筑面积为183.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2.2平方米,剩余土地使用年限58.94年,权利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已腾空。
工作人员于2024年03月11日查询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4-*、2024-*)及《房地产平面图》未记载标的物建成年份,经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房屋建成年份约为2014年,本次估价房屋建成年份假设以实际调查为准。
根据工作人员查询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4-*),标的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4-*),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两者存在不相一致情况,本次评估以《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4-*)登记的土地用途为准,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工作人员至绿城 (略) (略) 浙江杭州望江府生活服务中心调查,至价值时点,标的物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4日的物业费*.60元尚未缴纳,于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3月14日的能耗费2346元尚未缴纳,共需缴纳费用为人民币*.60元,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本公告图文仅供参考,竞买人务必实际看样,对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杭州司法房交易税费表 | ||||||||
房屋类型 | 买方身份 | 房主身份 | 买方所需承担税费 | 出让方所需承担税费 | ||||
契税 | 印花税 | 增值税及附加 | 个人所得税 | 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 | |||
住宅 | 个人 | 个人 | 1、家庭唯一住房(普通住宅): 90平方及以下:1% ,90平方以上:1.5%。 3、其他:3%。 | 无 | 1、个人出售住宅满2年,免征。 2、个人出售住宅未满2年,全额5.3%。 | 1、满五年且家庭名下唯一住房,免征。 | 无 | 无 |
特别提醒:
根据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优化 (略) 场调控措施的通知》, (略) 住房司法拍卖取消限购。
1、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2、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3、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其他详情:
1、标的物范围界定
本次标的物为张*、周**共同共有 (略) 上城区望江府2幢601室一处住宅房地产,标的物房屋建筑面积为183.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2.2平方米,剩余土地使用年限58.94年,权利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本次估价的范围包括上述住宅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满足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
2、标的物基本情况
1)权益状况:
依据工作人员于2024年03月11日查询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4-*、2024-*)显示,标的物权益状况如下:
(1)不动产权利状况:
表1 不动产权利状况一览表
房屋权利状况 | 土地权利状况 | |
查询编号 | 编号:2024-* | 编号:2024-* |
不动产坐落 | (略) 上城区望江府2幢601室 | 上城区望江府2幢601室 |
用途 | 住宅 | 城镇住宅用地 |
建筑面积(㎡) | 183.74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 12.2 |
使用期限 | —— | 至2083年02月21日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土地:有查封,有抵押 |
宗地号 | —— | *GB* |
权利人 | 张*、周** | 周**、张*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房权证上移字第*号、杭房权证上移字第*号 | 杭上国用(2016)第*号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 |
登记日期 | 2016年04月22日 | 2016年05月20日 |
权利状态 | 现状 | 现状 |
附记 | 周国扬共同共有,张盈共同共有 | 1、因商品房买卖,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周国扬、张盈;2、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3、新土地证号为杭上国用(2016)第*号。 |
(2)历史缴纳税费情况
根据工作人员查询的《契税完税情况联系单》(契证编号:*2)显示,标的物已按规定办理涉税事务,标的物产权明晰、合法。
(3)他项权利状况及查封状况
根据工作人员于2024年03月11日查询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4-*、2024-*),标的物抵押、查封、居住权、异议状况如下:
表2 标的物房产抵押状况一览表
抵押 状况 | 抵押权人 | 浙江萧山农村 (略) 河庄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2020)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债权数额 | *元 | |
登记日期 | 2020年07月28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2020年07月28日起2030年07月27日止 | |
附记 | 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 |||
抵押权人 | 浙江萧山农村 (略) 河庄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2020)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债权数额 | *元 | |
登记日期 | 2020年07月28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2020年07月28日起2030年07月27日止 | |
附记 | 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 |||
抵押权人 | 裘** | 登记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
抵押方式 | 一般抵押 | 债权数额 | *元 | |
登记日期 | 2021年09月30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2021年09月30日起2021年12月29日止 | |
附记 | 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剩余价值抵押;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
表3 标的物土地抵押状况一览表
抵押 状况 | 抵押权人 | 浙江萧山农村 (略) 河庄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2020)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债权数额 | *元 | |
登记日期 | 2020年07月28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2020年07月28日起2030年07月27日止 | |
附记 | 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 |||
抵押权人 | 浙江萧山农村 (略) 河庄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2020)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债权数额 | *元 | |
登记日期 | 2020年07月28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2020年07月28日起2030年07月27日止 | |
附记 | 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 |||
抵押权人 | 裘** | 登记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
抵押方式 | 一般抵押 | 债权数额 | *元 | |
登记日期 | 2021年09月30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2021年09月30日起2021年12月29日止 | |
附记 | 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剩余价值抵押;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
表4 标的物查封、居住权、异议状况一览表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1)赣0103执9931号 |
查封期限 | 2021年12月06日起2024年12月05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西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1)赣0103执*号 |
查封期限 | 2021年12月30日起2024年12月29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西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1)浙0105执保1973号 |
查封期限 | 2021年12月30日起2024年12月29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拱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1)浙0105执保1976号 |
查封期限 | 2021年12月30日起2024年12月29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拱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1)浙0105执保1975号 |
查封期限 | 2022年03月23日起2025年03月22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拱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411执保591号 |
查封期限 | 2022年04月14日起2025年04月13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秀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411执保591号 |
查封期限 | 2022年04月25日起2025年04月24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秀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2执保2105号 |
查封期限 | 2022年07月08日起2025年07月07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上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5执4871号 |
查封期限 | 2022年11月07日起2025年11月06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拱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5执4874号 |
查封期限 | 2022年11月07日起2025年11月06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拱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5执4872号 |
查封期限 | 2022年11月08日起2025年11月07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拱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2)浙0105执4875号 |
查封期限 | 2022年12月08日起2025年12月07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拱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402执保62号 |
查封期限 | 2023年01月11日起2026年01月10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南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411执保460号 |
查封期限 | 2023年04月18日起2026年04月17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秀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02执2567号 |
查封期限 | 2023年04月24日起2026年04月23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上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14执1761号 |
查封期限 | 2023年06月25日起2026年06月24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钱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05执恢394号 |
查封期限 | 2023年06月29日起2026年06月28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拱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05执恢395号 |
查封期限 | 2023年07月05日起2026年07月04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拱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浙0114执2643号 |
查封期限 | 2023年09月11日起2026年09月10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钱 (略)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3)粤01执3470号 |
查封期限 | 2024年01月04日起2027年01月03日止 | |
查封机关 | (略) (略) | |
居住权状况 | 无 | |
异议状况 | 无 |
根据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及案件相关方提供信息,标的物无租赁权、地役权、相邻权等其他他项权利。
(4)目前使用情况
至价值时点,标的物为空置状态。
(5)土地使用管制
标的物无土地使用管制。
2)房地产实物状况
(1)建筑物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 (略) 上城区望江府2幢601室;
建筑面积:183.74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50.61平方米,分摊面积33.13平方米;
用途:设计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
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楼层: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地上总层数为18层,地下总层数为2层,标的物所在层次为地上第6层;
建成年份:2014年;
层高:约2.75米(地面至吊顶最高处);
建筑功能:标的物防水、保温、隔热、日照、采光、通风等功能较好;
建筑外观:标的物所在建筑物为现代风格,其外墙为石材及玻璃,建筑外观较好,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外立面保养维护状况较好;
朝向:南北,东边套;
空间布局:内部户型结构为四室一厅一厨三卫三阳台,其中二室朝南、二室朝北,客餐厅及厨房朝东,三卫分别为朝南、朝北及居中,主阳台朝南,其余阳台朝北,标的物整体空间布局较好;
装饰装修:标的物入户门为防盗门,窗为铝合金窗;卧室地面铺设木地板,墙面贴墙纸,石膏板吊顶;厨房、卫生间地面铺有地砖,墙面贴有面砖,顶部石膏板吊顶;客餐厅、过道地面铺设地砖,墙面贴墙纸及面砖,石膏板吊顶;阳台地面铺设地砖,顶部刷白;
设施设备: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内部部分灯具已拆除;
维护状况: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内部维护状况整体较好;
完损状况: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完好,楼面和地面平整,属于完好房。
(2)土地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 (略) 上城区望江府2幢601室。
四至:标的物所在小区宗地四至为东北 (略) ,东 (略) ,西 (略) ,西 (略) 。(详见标的物位置示意图)
土地使用权面积:12.2平方米。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期限:使用期限至2083年02月21日止,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58.94年。
形状:标的物所属宗地形状呈较规则多边形。
地形地势:与相邻土地、道路基本持平,地形地势较平坦。
地质、土壤:土壤没有受过污染,无不良地质现象,自然排水状况良好。
土地开发程度:具备了外围“六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通气),内部“六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通气及场地平整)的条件,各项基础配套设施完备,能满足居民生活所需。
3、价值时点
本报告价值时点为2024年03月14日。
【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杭州中立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杭中立(2024)房(估)字第073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或登*访问http://**“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依据《浙江省 (略) 执行局关于规 (略) 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第七条确定。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 (略) 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2024年5月11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钱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1204
(注:缴纳余 (略) 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至钱塘 (略) 1116号社会治理综合服务 (略) 财物窗口刷卡支付;支付宝转账会迟延到账,请予以知晓。)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 (略) 钱塘新区支行,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0571-*。
2、中国农业银行 (略) 支行 ,联系人:黄丽梦, 联系方式:0571-* 。
3、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塘支行,联系人:寇户鹏,联系方式:*,0571-*;联系人 :洪林林,联系方式:*,0571-*。
4、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王宁,联系方式:*。
5、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沈云妹 ,联系方式:*。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 (略)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400-*,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咨询电话: 0571-* 监督电话:057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http://**.cn)”上查询。
(略) 钱 (略)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