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蔚县稳岗返还(第四批)公示
为激励企业承担稳 (略) 会责任,进一步优化稳岗返还政策,按照河北省 (略) 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 (略) (略) 文件精神规定,对申请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单位职工总数20%,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非严重失信参保单位、非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今年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60%提至90%,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支持各类参保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现将2022年蔚县第四批申请稳岗返还的 (略) 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蔚县 (略) (略) 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3日
联系电话:0313— ***
名单见附件
蔚县 (略) (略)
2022年6月29日
附件: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明细表第四批.xlsx-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