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磻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审批桑海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函》(磻政函〔2024〕130号)及附件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磻溪镇桑海村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形成专家组意见。编制单位近期向技术评审专家组提供了修编成果,依据专家组复核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磻溪镇桑海村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建设地点:磻溪镇桑海村。
三、责任主体:磻溪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12m长廊3座,花岗岩地面60.3 平方米,仿木栏杆24.5m,挡土墙93.2m,六角亭1个,路缘石 42.6m,石渣换填25.85立方米,石渣回填158.91平方米,公厕 2座。
五、建设工期:60天。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5.*元,其中后扶基金*元。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请据此组织实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1. (略) 磻溪镇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函审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
2. 磻溪镇桑海村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概算
(略) (略)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