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道京澳线(G105)仇庄北口至第什里桥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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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略) 国道京澳线(G105)仇庄北口至第什里桥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国道京澳线(G105)仇庄北口至第什里桥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已由 (略) 事业发展中 (略) 〔2023〕7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略) 事业发展中心以 (略) 〔2023〕165号批准,项目 (略) 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基本情况: 国道京澳线(G105)仇庄北口至第什里桥段,位于安次区境内,工程桩号范围为K76+992至K85+515,长8.523公里, (略) ,路面宽2×11.45米,沥 (略) 面。2.1.2主要工程内容:1.路面工程。(1)K76+992至K81+000段,长4.008公里。铣刨5厘米沥青混凝土,对病害进行处治,铺筑7厘米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5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平方米,路面标高抬高7厘米。(2)K81+000至K85+515段,长4.515公里。铣刨10厘米沥青混凝土,对病害进行处治,铺筑7厘米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5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平方米,路面标高抬高2厘米。2.桥梁工程。对崔辛庄桥、李庄桥铣刨重铺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计36延米、824平方米。3.排水工程。K77+000-K78+500段局部修复破损矩形盖板边沟1430延米。4.平面交叉工程。 (略) 平面交叉27处,计5548平方米。5.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标线*平方米。6.其它。K76+992至K81+00 (略) 肩石7730延米, (略) 缘石7336延米; (略) 段 (略) 肩石1624延米, (略) 缘石903延米。 2.1.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2 09:00至2024-05-28 17:00,登录“河北省 (略) ” (略) 首页, (略)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 (略) 【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http://**)、河北省交通 (略) (http://**)、 河北省 (略) 网站(http://**)、中国河北 (略) (www.ccgp-http://**)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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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廊坊市国道京澳线(G105)仇庄北口至第什里桥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由于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5月22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6月6日 2、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1.4.5项“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17.4.1项“质量保证金限额:/%合同价格”更正为:1.1.4.5项“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17.4.1项“质量保证金限额:3%合同价格”。 3、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二)投标函附录” 第1项“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 。第11项“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格”更正为:第1项“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第11项“质量保证金金额:3%合同价格”。 请投标人根据变更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4、原公告内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 5、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已开具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保函的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