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确权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91号)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承包管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完善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制度,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活力,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确权工作。因该项工作需第三方技术单位技术服务。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确权项目
(二)项目内容
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实现确权登记成果可为开展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等提供重要依据。到2024年8月前,做到承包地块权属清晰、无争议,面积准确、四界清晰、空间位置明确、登记册健全,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册、不动产权证证“四相符”的国有农用地调查确权登记颁证。具体内容如下:
1.利用0.2米分辨率的高清影像,采用数字影像解析测绘的方法,把每个田块边界、承包人、承包人身份情况、面积、有无登记证书等调查清楚,绘制详实的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的地籍,以地籍图为工作底图形成承包人、承包身份调查簿册,权籍调查图、调查台账经在村委会及村公共场合公示、修正、再公示后,最终形成由承包人签字确认,具有承包人身份和承包地块的权籍调查图和承包人、承包人身份、承包面积准确、承包地类清晰的簿册;
2.清查整理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确权原始档案资料,查清每册档案与每块地对应关系,形成权利人的名称、土地的坐落、面积、权属性质、土地现状、经营方式和使用期限状况与实地承包图一一对应的簿册。
3.公告公示。在权籍调查图的基础上,制作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土地承包实际情况台账,经公示无异议,由承包人签字确认后,建立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台账,依据台账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4.审核颁证。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依据签订承包合同申请不动产登记。
5.建立数据库。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标准,建立调查数据库,形成权属清楚、面积准确、地类和经营方式完备的可供查阅和共享的数据库。
(三)项目范围
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
二、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意向报名的技术服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二)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收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须提供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原件,资质要求为*级(收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资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本公告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凡有意报名者,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测绘资质证书原件、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加盖公章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2日内送到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测绘调查登记股(214室)进行报名,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报名资料。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255号
联系电话:0951-*
发布日期:2023年5月8日
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确权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91号)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承包管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完善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制度,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活力,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确权工作。因该项工作需第三方技术单位技术服务。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确权项目
(二)项目内容
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实现确权登记成果可为开展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等提供重要依据。到2024年8月前,做到承包地块权属清晰、无争议,面积准确、四界清晰、空间位置明确、登记册健全,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册、不动产权证证“四相符”的国有农用地调查确权登记颁证。具体内容如下:
1.利用0.2米分辨率的高清影像,采用数字影像解析测绘的方法,把每个田块边界、承包人、承包人身份情况、面积、有无登记证书等调查清楚,绘制详实的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的地籍,以地籍图为工作底图形成承包人、承包身份调查簿册,权籍调查图、调查台账经在村委会及村公共场合公示、修正、再公示后,最终形成由承包人签字确认,具有承包人身份和承包地块的权籍调查图和承包人、承包人身份、承包面积准确、承包地类清晰的簿册;
2.清查整理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确权原始档案资料,查清每册档案与每块地对应关系,形成权利人的名称、土地的坐落、面积、权属性质、土地现状、经营方式和使用期限状况与实地承包图一一对应的簿册。
3.公告公示。在权籍调查图的基础上,制作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土地承包实际情况台账,经公示无异议,由承包人签字确认后,建立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台账,依据台账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4.审核颁证。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依据签订承包合同申请不动产登记。
5.建立数据库。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标准,建立调查数据库,形成权属清楚、面积准确、地类和经营方式完备的可供查阅和共享的数据库。
(三)项目范围
永宁县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
二、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意向报名的技术服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二)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收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须提供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原件,资质要求为*级(收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资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本公告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凡有意报名者,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测绘资质证书原件、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加盖公章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2日内送到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测绘调查登记股(214室)进行报名,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报名资料。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255号
联系电话:0951-*
发布日期: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