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 (略) 年产云母管240万/PCS、云母异形件1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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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湖 (略) 年产云母管240万/PCS、云母异形件1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镇平江县高新技术 (略) 工业园兴旺路
建设单位:湖 (略)
环评机构:湖南众昇 (略)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 (略) 镇平江县高新技术 (略) 工业园兴旺路,项目总用地面积25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卷管车间、冲压车间、打磨车间、雕刻车间、切管烤炉区、热压车间等;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边角余料、不合格品等收集后外售;含油抹布、废油包装、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锯板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烤管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