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黑龙 (略) 北林区诚园二期基站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 ||||||||||||||||||||||||||||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绥北林诚园二期基站,经度126.*°,纬度46.*°,详细地址: (略) 诚园小区4号楼楼顶场地面积20平方米,绥北林诚园二期基站场地租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年租金为*.00元(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合同总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投标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将异议函扫描后发送至异议受理邮箱。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受理电话:*(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异议受理邮箱:*@*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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