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梅环丰审17号 关于丰顺立讯智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梅环丰审[2024]17号 | 2024-11-20 | (略) | 广东梅州丰顺县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丰顺县汤坑镇新 (略) 38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