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YHJZB2023-*-J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 (略) 城区维修维护工 (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辽城管发【2023】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 (略) 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 (略) 城区道路挖掘复原、人民大街以东道路春季维护、人民大街以西道路春季维护、广场维护及花池改造、城区 (略) 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 2.2建设地点: (略) 区内。 2.3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5月5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6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略) 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3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企业:外 (略) 承揽项目 (略) 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 (略) 从事建筑活动。) 投标文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宏基 (略) 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4日13时30分, (略) 宏基 (略) 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宏基 (略) 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 (略) 龙山区福民大街4288号 联系人:吴涛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宏基 (略) 地址: (略) 隆基华典 (略) 联系人:王珂娜 电话:0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