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3
清水溪“两溪花谷”整治工程 | |
城市建设类-其他城建工程 | |
(略) 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重庆信博 (略) | |
无 | |
(略) 沙坪坝区 |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的规定,2023年4月 (略) 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召开了清水溪“两溪花谷”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形成的验收结论为:项目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达到了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同等的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广大公众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明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