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报审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对《西华县南部片区C-2号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30日
现场公示:控规调整所在地
网站公示:西华县 (略) 站
反馈方式:*@*63.com
1、地块位置及现状情况
(1)地块位置:西华县南侧, (略) 以北, (略) 以东、安康大道以南、 (略) 以西;在《西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属于中心城区城南01单元的一部分,街坊编号:C-2,地块编码:C-2-01、C-2-02、C-2-03。
(2)现状情况:拟调整地块内现状城镇住宅用地和教育用地为主。地块东侧 (略) , 向东2公里为贾鲁河湿地公园,环境优美,空间环境品质较高,是去往西华县中心城区的重 (略) ,南侧为西华县职业教育中心,北侧为现状小区。
(3)原规划情况:原《控规》规划:C-2-0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绿地率≥90%;C-2-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80m,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1.0个/户;C-2-03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绿地率≥20%。
2、控规调整的必要性
落实落实省政府、 (略) 建设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的要求,同时为提高职业教育普及度,强化技能培训,满足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级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强与经开区企业和临空经济区合作,提升学校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能力,为西华县提供产业发展急需的技术与人才支撑,提升西华县第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育设施,同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每个县(市、区)办好1-2所5000个学位以上规模的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公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对现状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扩区,完善学校功能。本次规划对原控规中部分地块用地性质及相关控制指标进行调整,推动西华县职业教育的发展。
3、规划调整内容
充分结合教育资源的实际需求,将原控规C-2-02地块中部分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将原控规C-2-03地块中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参照《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及《 (略) 规划技术导则》,需对调整各地块的建筑高度等指标进行调整。
4、可行性分析
(1)符合《 (略) “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每个县(市、区)办好1-2所5000个学位以上规模的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公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优质职业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2)目前西华县国土空间规划已经批复,在西华县的国土空间规划中拟调整地块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因此,本项目在用地保障层面是可行的。
(3)调整后C-2-02地块为居住用地,C-2-03地块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有助于推进产学研一体的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场地周边和内部地势都比较平坦,现状为空地,建设条件好,没有拆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影响较小。因此调整地块的选址比较合理。
5、规划调整影响分析
本次调整在落实西华县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布局的基础上,充分结合西华县继续资源的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了片区用地布局,在 (略) 功能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空间利用效率,为片区发展注入活力。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对已 (略) 系统的修改, (略) 网 (略) 红线均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和调整后的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略) 政设施,对所在地块的交通量影响较小,修改后对地 (略) 交通量影响不大,交通状况整体基本不变, (略) 交通可承载。
原控规中C-2-03地块的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后位于原停车场东南方约300米处,具体位置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处,面积约8919.50㎡,调整后停车场位置服务半径与原控规中停车场位置服务半径相差不大。因此,本次调整是可行的。
6、调整后控规
(1)根据原控规给水、电力、燃气、通信、排水等的预测标准,整后地 (略) 交通可承载,给水需求量、排污量、供热需求量微减少,雨水排放量不变,供电需求量增加不大,不会增加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压力。随着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会越来越安全可靠。
(2)调整后图则
(2)调整后用地控制指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