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略)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办好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守正创新,踔厉奋发,成功创建全区法治政 (略) 和两个示范旗县,持续推 (略) 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一)坚持学思践悟,推动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坚持把学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将法治 (略)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学
(一)科学合理决策,依法行政过程规范高效。坚持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目标,进一步严格规范依法行政相关程序和要求,全面推动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更加凸显。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完成殡葬管理条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通过13个基层立 (略) 级媒体汇集立法建议200多条,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立法实践。重大行政决策更加规范。科学编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常务会议23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65件,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守好“法治围栏”。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管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全流程管理模式,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25件、备案21件、清理257件,在全区率先开展后评估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二)公正文明执法,良法善治效果有效转化。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略) 区两级执法范围和重点,实现“一支队*管执法”; (略) 县乡三级执法机构人员转隶、班子配备、“三定”方案批复等工作,让执法力量真正下沉到基层,充实在一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执行。全市476个部门全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配备4100台智能终端对执法行为全程记录,通过设置法制审核科室或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内部法制审核,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柔性执法方式不断丰富。市本级23个执法部门编制公开了961项涉企免罚轻罚“四张清单”,31个执法部门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依法作出“免罚轻罚”案件3900余件。基层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完成9838名执法人员换证和1163名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举办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制作微信云教程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学台。
(三)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权力透明度稳步提升。构建完善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推进对权力运行的全面监督,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开展。高质量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54件、政协委员提案335件;全市聘任社会监督员1100名,109个司法所全部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纪委监委、司法、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办结初次检举控告434件,处置问题线索1093件;发出检察建议、司法建议1004件,64个审计项目有序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及时透明。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7万条,依法处理申请公开信息220件,发布政策解读204篇,办理12345热线问题14.8万件,“中国政府网留言”“人民网留言”“市长信箱”2974件留言来信全部及时回复。
三、全力护航“两件大事”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坚持以法治引领改革、以改革促进法治,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提质增效。“两优”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全部完成,办事环节简化30%,办理时限压缩60%;编制并公开127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和69项惠企便民政策清单,政务服务办事效能持续提升。“政务便民”增点扩面。创新推出“8763+N基层延伸服务工作法”,打造便民服务中心105个、便民服务站1508个,实现乡村两级全覆盖,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便民利企”提档升级。首创推出“*”“项目管家一企一策”帮办代办模式,帮助900余家企业设立登记,551个投资项目落地实施,“蒙企通”平台案件办结率、满意率全区领先,市场主体活跃度、竞争力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
(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稳步提高。持续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良好稳定发展环境。社会矛盾有效化解。“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四所一庭”协作机制全面建立运行,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8575件,调解成功率98.7%,2名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三调联动”大调解格局全面形成。信访形势持续向好。全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98.93%;市信访局受到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通报表扬,并在全国两会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中荣获集体三等功。公共法律服务方便快捷。乌兰察布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运行,关注用户14.5万人,提供法律服务3000余人次,好评率100%。市司法局“菜单式”法律服务项目,获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司法所全面履行行政复议代办职能,行政复议纠错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建立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四制度一评议”普法机制,85% (略) 区、90%的苏木乡镇完成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任务;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在全区率先开展企业合规经营法治培训。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率先达标。以“十个全”为目标和抓手,实现司法所场地、人员、装备、制度等全要素保障,建成全区示范司法所4个、一级司法所48个,圆满承办全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培训会,为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树立了样板。
(三)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自然灾害救助、气象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进一步完善;排查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问题隐患22593项,整改22445项,整改率99.34%,责令停产整顿41家,实施行政处罚807万元,安全生产基础更加巩固。截至目前,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数字政府建设步伐加快。新部署政务云信息化系统15个,市县乡村100%全覆盖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全市接入单位超过1000家; (略) 级大数据服务平台,汇聚发改、民政、公安等27家单位6000多万条政务数据,智慧政务、市域治理等方面大数据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3年,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党中央、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够平衡,个别地区和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压实。二是依法决策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普法精准工作有待提高。四是基层基础仍然薄弱,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2024年, (略) 将深入学,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乌兰察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