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 (略) :
贵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田东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综合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的函》已收悉,现复函如下:
贵单位作为项目业主于2023年8月6日对田东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综合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我局收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2份、光盘1张及向社会公开证明材料1份,并在水土 (略) 进行了20个工作日以上的公开,验收流程符合《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现予以报备。
请贵单位、第三方机构分别对所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加强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合我局做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附件:田东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综合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材料清单表
田东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10日
田东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综合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材料清单表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1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2份) | |
2 | 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佐证材料(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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