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研讨的内容
1、直接采购流程是否符合内控和采购管理办法要求
(略) 2 (略) 朱潘村南基站设施综合服务项目,该基站为临沂 (略) 承建,租赁期限5年,根据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第十九条“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具有垄断属性的专用性或社会性资源”。故采用直接采购(公示)方式,采购过程进行了谈判价格评估、公示、谈判等环节,符合直接采购(公示)流程,采购供应商为临沂 (略) ,预算价格为*元(含税价,租期5年)。项目谈判底价为*元(含税价,租期5年)。
2、谈判小组成员组成是否符合要求
谈判小组人员有马奉杰、夏立超、韩沁宏等3人共同组成,符合要求。谈判会议纪要全部签字确认。
3、采购结果是否与项目技术规范书相符、是否超出预算
采购结果符合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未超出预算。
4、谈判过程报价
在直接采购公示完成后进行了3次谈判,时间为10月29日9点,第一轮谈判结果为*(含税价,租期5年);第二轮谈判结果*(含税价,租期5年);第三轮谈判结果为*元(含税价,租期5年),按年支付,每年*元(含税价)。
二、采购结果推荐意见
1.拟最终汇报谈判总价为*元(含税价,租期5年),税率6%。按年支付,每年*元(含税价)。达到采购项目预期价格,谈判小组专家一致同意。
2、谈判结果满足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3、经过3轮谈判,双方同意签订5年合同,基站租赁款按年进行支付,每年*元(含税价,税率6%)。
三、会议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同意本次提交的谈判达到预期的项目价格,按照流程在MSS系统中提交采购结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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