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略) 乌拉泊牧民安置楼采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QCS009
项目名称: (略) (略) 乌拉泊牧民安置楼采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
最高限价(元):#.2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略) 乌拉泊牧民安置楼采暖工程
预算金额(元):#.25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包含对原有供暖系统进行改造,换热站更新(包括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工期2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次项目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三项 建筑业”,全部工程须由中小企业承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http://**)
方式: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自行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 (略) (https://http://**/)”,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指定位置。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自行获取,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采购 (略) 站(新疆 (略) (www.ccgp-http://**)上本项目的最新的更正公告、更正文件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更正公告、更正文件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3受 (略) 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 (略) 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 (略) ( (略) )高新街盈科广场A座18楼18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艺玮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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