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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高埗 (略) (略) 楼2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高埗 (略) (略) 楼201室。扩建后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为540m2,建筑面积为1620m2,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咖啡垫、冰格,PVC酒吧垫的生产,年生产硅胶咖啡垫、冰格105万个,PVC酒吧垫75万个。项目设有员工50人,其中20人在项目内饮食,均不在项目内住宿;项目实行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用原辅材料PVC树脂粉为粉状,在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颗粒物,该部分颗粒物通过加强机械通风进行无组织排放。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混料、油压成型、烘烤产生的非 *** 烷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生产工艺或设施: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较严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1)表6现有 (略) 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的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混料、油压成型、烘烤工序会产生少量异味,按臭气浓度计。项目臭气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略) 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 (略) 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设有食堂,厨房炒菜将产生一定的油烟,油烟废气的主要成分是动植物油遇热挥发、裂解的产物等。厨房油烟采用油烟 (略) 理, (略) 理效率≥85%,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 -2001)小型规模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设有员工50人,其中20人在项目内饮食,均不在项目内住宿。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 -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下水道,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3、噪声影响分析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建设单位对各种固体废物进 (略) 理,设有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 (略) (略) 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 (略) 理;项目生活 (略) (略) 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
公示时间 | 2022-05-22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未分析项目与《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的通知》(东发改〔2015〕 (略) )、《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的通知》(东府办函〔2016〕 (略) )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22〕 (略) )等文件的相符性;3.硅胶咖啡垫、冰格产品产能与原料用量不匹配;4.原辅材料包装规格前后不一致;5.未核算现有工程实际排放量;6.遗漏分析灶头数量,厨房油烟执行标准限值存疑;7.生活污水排放量前后不一致;8.厂界噪声达标情况分析不到位;9.未明确是否产生废模具、废包装材料,活性炭产生量存疑;10.环境风险分析不到位;11.附图8项目位置存疑。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