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郴州项目分部标准化装修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各潜在响应人: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2条款的规定,采购人发出该补遗。该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上限价修改
第一章2.1款上限价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款最高限价修改为:“*.53元”。
二、第五章采购需求(2)清单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清单修改
修改的清单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不变。
各潜在供应商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湖南 (略) (略) 机电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