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 (略) 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5万吨高性能树脂合成及涂料生产项目
- 2.建设单位名称: (略)
- 3.环评编制单位名称:上海 (略)
- 4.项目建设地点: (略) 金 (略) (略) (略) 228号
- 5.项目建设内容: (略) 场需求分析和企业自身发展要求,拟在 (略) 内进行技术改造,新增生产有机无机#烯酸杂化乳液(#t/a)、有机无机#烯酸杂化水性涂料(5000t/a)、环氧固化剂(3000t/a)、聚脲底漆(3000t/a)、无溶剂防静电环氧防腐涂料(4000t/a)、超耐磨聚氨酯涂料(5000t/a)。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4日止
-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络链接:下载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略) 络链接:下载
-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 (略) (略) (略) 228号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杨洁
- 邮寄地址: (略) (略) 金山 (略) 228号
- 联系电话:187******** 显示
- 电子邮箱:*@*q.com
- 传 真:/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