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第2页“本次招标控制价”修改为“本次招标控制价*.*元。”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第1、3、4条修改为:1、?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设计费限价45.*元,建安工程费限价*.*元(在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8%),设备购置费限价*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187.*元;3. ?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90%作为风险控制价(*.*元)。 4. ?其他:招标控制价*..*元(其中设计费45.*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187.*元); 三、招标文件第4页3.14条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9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为准)”。3.15条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9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 (略) ”为准)” 四、招标文件第15页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符合性内容”中第?点现修改为“?其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是指施工单位)2024年9月9日在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情形 。” 五、招标文件第11页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第12点修改为“?提供投标人(是指施工单位)2024年9月9日(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六、招标文件第113页投标承诺书第6点修改为”6、承诺本项目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9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现重新上传本项目的清单、招标控制价、清单说明、控制价说明、发包人要求等,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八、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推迟至2024年9月27日10时30分,其他所涉及条款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