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泰杰房地产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切木尔切克镇多尔根村以南6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切木尔切克镇多尔根村以南6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略) 227°方位,38千米处,行政区 (略) 切木尔切克镇管辖。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E:87°45"07.617",N:47°36"09.479",矿区南侧5千米处为通往181团的乡村公路,交通较为便利。北侧、东侧及西侧均为空地,东侧20千米处为G216,南侧200m处为农田。建设性质为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露天采矿场、工业广场)、储运工程(废石堆场、表土堆放场、矿山道路)、辅助工程(矿部生活区)、公用工程(供水、供电)及环保工程等。矿区范围内设置1个生产规模为10万m3/a建筑用砂矿,矿山服务年限3年的露天采矿场,开采标高542-533m;设计采场采用山坡-凹陷式露天开采方式。生活区、废石场、工业广场、表土堆放处均位于矿区占地范围内。矿区面积为0.1336km2。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2%。
二、根据新疆广 (略) 编制的《 (略) 切木尔切克镇多尔根村以南6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略) 自然资源局采矿许可证(证号:C**)、《 (略) 切木尔切克镇多尔根村以南6号建筑用砂矿普查报告》(阿市自然资源储评〔2023〕3号)评审意见书及《 (略) 切木尔切克镇多尔根村以南6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本项目符合《阿勒泰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阿勒泰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控制占地范围,不得超采,开工前需按国家有关征占用草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剥离表土必须单独堆放,待项目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车辆不得随意碾压道路周边植被,因地制宜做好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按照《 (略) 切木尔切克镇多尔根村以南6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进行土地复垦等措施,落实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
(二)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自然蒸发。运营期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 (略) 污水处理厂处置。严格按照分区防渗方案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油品泄露影响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围挡,施工物料遮盖防尘网,大风天气禁止土方作业,同时要加强管理,装卸场所应采取经常洒水及清扫,对运输道路进行日常性维护,项目区道路加强洒水,减轻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扬尘。生产线位于全封闭车间内,筛分、破碎、洗砂、进料口采用半封闭设计,皮带机连廊采用钢结构半封闭设计,皮带机本体安装防护罩。运营期挖掘机开采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车辆冲洗,道路采用碎石硬化并进行洒水抑尘,卸料时采用喷淋降尘;破碎机筛分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措施;原料堆场、成品堆场采用防风抑尘网+覆盖,定时洒水降尘;原料上料口采用三面围挡+洒水降尘,有效降低粉尘产生量;矿石输送带进行封闭处理,防治无组织粉尘逸散;滚筒筛位于全封闭设备间,安装喷水管,对砂砾石分离的同时对砂砾石进行冲洗;筛砂区周边设置防风抑尘网,并进行不定时洒水抑尘。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时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垫,尽量避免多台设备同时运转,并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施工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剥离表土及废石堆放在表土堆场,用苫布遮盖,用于工程结束后复垦及生态恢复,不外排。弃方用于场地平整,废建筑材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填埋场处置;废石拉运至废石场暂存,矿区闭矿后用于矿坑回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固体废物处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实施规范化管理。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阿勒泰地区生态环 (略) 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报送阿勒泰地区生态环 (略) 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