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号-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单位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三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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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的商务、技术部分评审表中的第8条“配送能力”的评审标准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或冷链货车进行评审,排名第一的得4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1.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图片,未提供的不得分。 2.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图片。】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货车进行评审,排名第一的得4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1.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图片,未提供的不得分。 2.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图片。】 |
2 |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的商务、技术部分评审表中的第9条“仓储能力”的评审标准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进行评审,排名第一的得3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1.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冷库所有权证明材料、冷库图片; 2、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的冷库租用合同、冷库图片; 3、同一冷库的多份合同视为1份合同计算。】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库房进行评审,排名第一的得3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1.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库房所有权证明材料、库房图片; 2、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的库房租用合同、库房图片; 3、同一库房的多份合同视为1份合同计算。】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单位
地 址: (略) 大西渠新渠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拓源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冰寒、龚静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