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天润 (略) *吨/年生物法*烯酰胺与*吨/年聚*烯酰胺乳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略) (略) 1166号
项目名称 | 安徽天润 (略) *吨/年生物法*烯酰胺与*吨/年聚*烯酰胺乳液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
建设单位 | 安徽天润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在 (略) 内新建*吨/年生物法*烯酰胺(折百)生产线和*吨/年聚*烯酰胺乳液生产线,其中1条*吨/年阴离子聚*烯酰胺乳液生产线,1条*吨/年阳离子聚*烯酰胺乳液生产线。扩建项目位于 (略) 的东部空地,新建一栋PAM乳液车间、一栋AM水合车间、一栋AM发酵及精制车间、1座 (略) 、1座PAM乳液与阳离子单体仓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1)水合车间、*烯酰胺发酵及精制车间、*烯酰胺储罐产生的废气经“一级碱喷淋+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聚*烯酰胺乳液车间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水吸收+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3)危废间废气利用现有危废间改造后 (略) 理措施,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4)研发楼实验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略) 理站废气经“生物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渣浆膜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和废气喷淋废 (略) 理后(调酸+铁碳微电解+中和混凝+斜管沉淀),与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其余废水 (略) (略) (略) 理,达到沫河 (略) 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等要求后,进入沫河 (略) 理 (略) 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水合釜、聚合釜、输料泵、风机等,实施后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提高安装精度并设置隔振器械、对引风机基础加固并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等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产噪设备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各向厂界影响较小,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超滤膜和废渣浆膜、废活性炭、物化污泥、废包装桶、废试剂瓶、污水在线监测废液收集后经危废暂存库暂时贮存后交由有资 (略) 置。生化污泥须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定,确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后方可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者综合利用;污泥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定和出具结果前,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暂存、处置。纯水制备反渗透膜、废分子筛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危废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防风、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在收集、厂内转运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撒漏现象,企业应完善危废在企业内部转运流程,避免洒落事故发生。 5.环境风险 现有工程生产过程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烯腈、*烯酸、盐酸、氨水、硫酸、精制油、*酸、磷酸等。 (略) 内各环境风险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厂内应采取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 (1)车间布置上作统筹安排,满足防火最小间距、安全出口,安全通道、电缆防火等防火要求。 (2)厂 (略) 理站应设置足量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以及事故应急池。罐区设置围堰,* (略) 设置事故罐。 (3)企业建有危废暂存库,用来储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危废库内设置围堰和排水沟,防止液态危废外溢污染环境。 (4)全厂设置独立的消防水系统。原料库房、生产装置、 (略) 域附近均设有消防栓。 (5)企业较高建筑采用屋面敷设避雷带和避雷针,防止雷击事故。 (6)企业应注重事故性废水应急风险防范措施。设置污水截流阀,避免生产系统或废水排放系统发生故障, (略) 废 (略) 理直接排入受纳水体的环境风险,污 (略) 设截流阀,超标废水不外排。 综上所述,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9-*-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