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
黔水许告字(2024)319号
我厅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剑 (略) 关于剑河县和平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拟依法办理、批复。该项目位于贵州省剑河县观么镇、南明镇和敏洞乡,项目总投资#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你认为该项目涉及你的重大利益,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厅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如公众对该项目的本行政许可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告知。
联系电话(传真):0851-#
通讯地址:贵州省水利厅行政审批窗口( (略) (略) 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二 (略) 法人综 (略) 001号窗口)
贵州省水利厅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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