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3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年至2025年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 (略) (略) (略) | (略) (略)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 (略) (略)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 (略) 2024年至2025年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聪(采购人代表)、邓红霞、赵春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5〕299号),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为人民币:8000元。(2)收款单位:乐山琨煜 (略) ;(3)开户行: (略) (略) 中区支行;(4)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 (略) 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文化广播电视体 (略)
地址: (略) (略) 德胜大道95号
联系方式:0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琨煜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70号27楼18号
联系方式:0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833-*
乐山琨煜 (略)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