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文件
攀公土告〔2022〕45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2022年第45期(拍卖第35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让4(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主要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拍价 | 增价幅度 |
2022—D12# | 位于东区流沙坡片区 | 出让面积55874.49平方米(约83.81亩) | 本宗地涉及《 (略) 流沙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流西C01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流西C29—B1B2/2022—01地块。用地性质:商业兼商务用地(B1B2)(兼容商务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D12#宗地规划条件》 | 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 | 5375万元 | 5375万元 | 100万元 |
2022—D18# | 位于东区阿署达 | 出让面积33899.53平方米(约50.85亩) | 本宗地涉及《 (略) 阿署达片区(阿署达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中阿ID01—R21/2018—06地块。用地性质:住宅用地(R21),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D18#宗地规划条件》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4258万元 | 4258万元 | 100万元 |
2022—D24# | 位于东区五道河 | 出让面积46645.33平方米(约69.97亩) | 本宗地涉及《 (略) 高梁坪片区(高梁坪园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中的高IB14—M2/2018—01、高IB15—M2/2018—01、高IB18—M2/2018—01、高IB19—M2/2018—01、高IB23—M2/2018—01共5个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容积率≥0.7,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D24#宗地规划条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 | 工业用地30年 | 1609万元 | 1609万元 | 50万元 |
2022—D17# | 位于东区炳四区 | 出让面积43797.35平方米(约65.7亩) | 该宗 (略) 人民政府批准的《〈 (略) 炳四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炳四C06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炳四C06—W1/2022—01地块,用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兼容商业用地(W1B1)(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5%),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东区炳四区2022—D17#宗地规划条件》 | 物流仓储用地50年,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餐饮用地40年 | 2975万元 | 2975万元 | 50万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2—D12#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 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 竞得人应按照审定后的《攀枝花银江湖公园滨江空间一体化设计》实施方案,建设金沙江主城区南岸银江水电站坝前500米至密地大桥间的栈道及配套设施(栈道全长约2.4公里,宽3米),总投资不少于2650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核算为准,不足部分由竞得人以现金方式向东区政府补齐),建成后移交东区政府负责管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房屋及(建)构筑物已完成签约补偿,房屋及(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东区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6.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不搬迁,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 (略) 景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若需迁建,由东区政府负责协调,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并承担所有搬迁费用。
7.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区政府签订金沙江主城区南岸银江水电站坝前500米至密地大桥间的栈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及移交的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投资金额、建设规模、位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配置、项目验收、产权移交、项目监管、争议纠纷解决有关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等);10个工作日内凭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8.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0.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竞得人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前应开展行洪论证,并严格按照相关水利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1.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 (略) 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略) 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的补充通知》。
12.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3.宗地竞得人应按照《 (略) 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应根据《 (略)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14.宗地位于东区,由东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2—D18#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房屋及(建)构筑物已完成签约补偿,房屋及(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东区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5.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不搬迁,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 (略) 景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若需迁建,由东区政府负责协调,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并承担所有搬迁费用。
6.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7.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9.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0.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 (略) 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略) 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的补充通知》。
11.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2.宗地竞得人应按照《 (略) 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应根据《 (略)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13.宗地位于东区,由东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2—D24#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产业准入:金属结构制造(3311),投资强度控制指标:≥16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20万元/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版本)工业项目中鼓励类建设项目,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岸线距离。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5.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严格落实创建 (略) 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东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6.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不搬迁,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 (略) 景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及《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若需迁建,由东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
7.宗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它开发的,必须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8.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工业用地供应差别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攀办发〔2018〕122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东区人民政府或指定的管理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建设投资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并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应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执行。
12.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3.宗地位于东区五道河,由东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2—D17#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竞得人需在出让宗地范围内建设总库容不低于4500吨的冻库,其中节能型低温库容量不低于3300吨, 节能型气调储藏库容量不低于1200吨。上述冻库不得低于33个(间)。
5.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严格落实创建 (略) 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东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6.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不搬迁,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 (略) 景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若需迁建,由东区政府负责协调,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并承担所有搬迁费用。
7.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0.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1.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 (略) 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
12.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3.宗地位于东区,由东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 (略) 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人在竞买2022—D12#、2022—D18#和2022—D17#宗地报名时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无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竞买人在竞买2022—D24#宗地报名时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1. 拍卖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B808室免费获取。
2. 获取时间。
**日9:00至**日15:00期间。
法定工作日:
(1)**日至**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7时。
(2)**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5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相关服务。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B80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日10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9楼B区B901)(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9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日15时。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账 号:*6196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http://**)
2. (略) 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
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
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http://**)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812-*
联 系 人:杨先生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