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5月30日
项目编号:0811-DSITC*
1、 (略) 虹 (略) 已获得一笔资金,用于支付体外冲击波治疗仪等设备采购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本采购通告中所述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上海东松 (略) (略) 虹 (略) 的委托,现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就下列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第1包: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套(项目预算:人民币35万元)
第2包:心电测试仪 *套(项目预算:人民币27万元)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说明:供应商可投1个或多个包件。
3、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供应商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3.4、如果供应商是报价响应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3.5、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响应货物的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报价响应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3.6、供应商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合法获得该产品的其他证明。
3.7、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两个月内开具的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两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8、供应商须提供递交询价通知书截止日期前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或完税凭证为准。
3.9、供应商须提供递交询价通知书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有兴趣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4:30(北京时间)按照下列方式4.1微信购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每套采购文件400元人民币。
4.1、微信购买采购文件:
关注微信公众号“东松投标”,完成信息注册,即可购买采购文件。
4.2、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携带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略) 宁波路1号10楼1002室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4.3、邮购采购文件:
将所需材料(同现场购买)扫描发送至(*@*ongsong-cn.com),并将材 (略) 宁波路1号10楼1002室,国内邮费每套另加50元人民币。
上海东松 (略)
地址: (略) 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
邮编: *
电话: 0086-21-*转8607、8619
传真: 0086-21-*
联系人: 史倩倩、熊子杰
电子邮箱:*@*ongsong-cn.com
户名: 上海东松 (略)
开户银行(人民币): 浦发银行黄浦支行
帐号(人民币): *4
5、所有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6月9日11:0 (略) 黄浦区宁波路1号10楼递交保证金及询价响应文件(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1、全套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PDF格式);2、全套可编辑WORD版)。供应商需在上述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按要求装订、签署、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视为无效的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