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 (略) 市 (略) 区 (略) 路经济适用住房( (略) )”施工招标文件中作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2开标程序第(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核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副本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 (略) (略) [建办市函( * 号] 文件通知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 * 维码扫描查询);上述资料盖鲜章的复印件各1份以及投标企业CA锁和投标文件备用光盘。
现更正为: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2开标程序第(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以及投标企业CA锁和投标文件备用光盘。
(略) 欣 (略) 有限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