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改字〔2017〕 (略)
兴国县长冈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兴国县长冈乡塘石烟田防护排洪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长府字〔2017〕 (略) )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兴国县长冈乡塘石烟田防护排洪渠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国县长冈乡塘石烟田防护排洪渠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兴国县长冈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兴国县长冈乡塘石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渠堤加固工程、堤防护岸工程及穿堤建筑物改造、河道清障等,其中渠堤防加固4.3km,穿堤建筑物改造6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530万元,资金 (略) 援建和地方财政补贴。
六、 (略) 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节能、安监、 (略) 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落实节能环保措施,做好风险控制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017年11月6日
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