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西安 (略) 破产管理人将于2023年9月25日10时至2023年9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西安 (略) 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西安 (略) 电子秤1台,生产厂家:福建可迪,型号:JZC-TSE-15L,购置时间2009年5月。拍卖标的无抵押、质押、租赁,具体设备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拍卖标的存放地: (略) 雁塔区电子西街三号生产力大厦。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起拍价:18元,保证金:1元,增价幅度:10元及其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3年9月11日10时起至之2023年9月24日10时止接受咨询(休息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王先生,咨询电话:*。有意者联系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四、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五、凡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持有异议者,均可在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六、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拍卖标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拍买标的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3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西安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电子城支行,账号:7251 8101 8210 0000 914,),并注明:款项性质:“福建可迪电子秤竞拍余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重新对该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八、移交与过户
(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以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拍卖成交证明等原件)到管理人办公室( (略) 雁塔区紫薇永和坊西门9号楼2单元101室),并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拍卖标的交接手续(交接方式为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交接地点为上述拍卖标的存放地点)。拍卖标的自移交给买受人时交付手续即办理完毕(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接手续的,自该期限届满之日18:00时起视为移交完成并办理完毕交付手续),拍卖标的的一切义务及可能产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自交付或视为交付之日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价成交后,管理人仅承担按现状交付的义务,即仅协助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将拍卖标的按其现状于存放地点移交,拍卖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包装、搬运、装车、保管、安装等工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此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支付并承担。买受人在拆卸、包装、搬运、装车、保管、安装等过程中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不得损坏现场其他设施设备及财物,如有损坏,或发生任何其他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或索偿。
(三)拍卖标的不涉及过户事宜。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等),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风险提示
(一)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均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附件中的照片、公告中的财产描述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实际查看拍卖标的现状,未实际查看的,则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及性能等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二)管理人不负责提供任何有关拍卖标的的说明书、合格证、维修保修资料及票据等资料。
十.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得介绍》等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雁塔区紫薇永和坊西门9号楼2单元101室。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
西安 (略) 破产管理人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