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标的:广东省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拟办理资产处置事宜所涉及其持有的92项设备资产
项目编号:GR2022GD*
转让底价:23.6万元
保 证 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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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及图片
标的资产为二手设备与报废设备集中打包转让,共92项设备(二手转让设备包括工业用砂轮机CSF、立式加工中心、数控液压式剪板机等;报废设备包括三座标测量机、百特威工业吸尘器、电脑等)。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交易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根据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开具税率为13%的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成交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2.本次交易的资产已拆除,转让范围不超过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2】第C0710号),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本次交易的资产因存在存放时间长、装卸转运等情况,可能出现折损等,标的资产数量、规格、品质等以现场看样为准,标的资产以存放的现状进行转让、移交。
3.转让方在收齐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移交标的资产;自标的资产移交之日起,受让资产的保管、损坏、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接收受让资产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4.转让方在标的资产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发出进厂工作许可。受让方必须在接到转让方发出的进厂工作许可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将受让范围内的所有资产清理、搬运完毕并移出转让方厂区范围。受让方将标的资产清理完毕后,离厂前需签署项目完工确认书。受让方原则上不得对资产进行拆分,因国家道路交通条件原因经转让方确认需要拆分资产的,只能在原堆放场地内进行,不允许在转让方其它区域进行二次堆放、转运。拆分、装卸、搬运、保管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其他详见转让信息公告。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南方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