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2000吨级公共通用码头工程涉塘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收悉。根据《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本工程的建 (略) 渣土的出运提供有利保障,通过专业化运作,大大提升渣土出运效率, (略) 渣土出运困难的问题, (略) 的有序开发建设,降低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提升 (略) 容市貌,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同意《报告》涉塘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2000吨级公共通用码头,采用突堤港池式平面布置型式,东西两侧各布置1个2000吨级泊位,泊位使用岸线长度为132m,配 (略) 、 (略) 、 (略) 、引桥等以及相关的水电配套工程。
本工程涉及钓梁围垦工程北Ⅱ堤桩号K0+053~K0+201塘段及管理保护范围,其中1#引桥位于北Ⅱ堤桩号K0+067.5处,2#引桥位于北Ⅱ堤桩号K0+186.5处。本工程需要对引桥各10m范围的海塘进行开缺,两座引桥开缺宽度均为13.8m,开挖至4.5m 高程。
三、同意《报告》涉塘影响评价
1.不同工况下海塘的整体稳定均满足规范要求,工程的实施对海塘的整体稳定运行无不利影响。
2.海塘与引桥连接段通过设置防汛闸门代替挡浪墙,使海塘形成统一闭合体,工程的实施对海塘的防潮无不利影响。
3.本工程桩基均采用嵌岩桩,上部荷载通过桥面板传至于桩,不作用于塘身,工程的实施对海塘的整体沉降无不利影响。
4.本工程的塘顶开挖不涉及闭气土方区,部分桩基位于海塘闭气土方区,打桩后通过回填闭气土方和桩周灌注水泥浆,使其与现状防渗体形成闭合,工程的实施对海塘的防渗无不利影响。
5.通过在涉塘段左右两端设置斜坡顺 (略) ,工程施工期对海塘的防汛抢险无不利影响。
6.引桥底高程为4.5m,高于海塘后续提标为100年一遇的防渗体顶高程4.04m,工程的实施对海塘的后续提标加固无不利影响。
四、有关要求
1.本工程跨汛期施工,你单位需无条件服从防汛应急调度,确保海塘的安全运行。
2.涉塘段施工资料及时交海塘运管部门备案,后续海塘提标加固时,你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共同维护好海塘安全。
3.做好涉塘段施工期和完建期的海塘位移沉降观测,若出现
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海塘运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海塘的安全运行。
4.施工期严格控制海塘管理保护范围内建筑堆物,严禁在海塘及附近重荷堆载,项目完工后,对破坏的海塘恢复原状。
5.临时施工便桥涉塘开缺段按照现状海塘设计标准恢复后,才能进行引桥涉塘段的海塘开缺。
6.工程建设期间,应接受高新区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我局和高新区管委会一并参与验收。
(略) 水利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