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民政局《绩溪县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
传 真:0563-*
地 址:绩溪县华 (略) 12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绩溪县内
建设单位:绩溪县民政局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殡仪 (略) 公益性公墓和19个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同步完成殡仪馆及墓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同时殡仪馆内增设遗体火化以及遗物焚烧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1、废气:采取洒水抑尘、物料覆盖、工地设置围档、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附近村庄已有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经预处理后回用做农肥;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避免燃料用油跑、冒、低、漏现象发生,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采取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 (略) 线、设隔声屏障等措施避免噪音扰民。
4、固废:开挖土方和建筑垃圾能回用的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营运期:
1、废气:遗体火化机尾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再通过1套处理系统(尿素脱硝+烟气急冷(风冷)+旋风除尘+干式脱酸+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遗物焚烧炉尾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再通过1套处理系统(尿素脱硝+烟气急冷(风冷)+旋风除尘+干式脱酸+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殡仪馆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加盖全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殡仪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殡仪馆实行雨污分流,经紫外消毒池预处理的遗体处理间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的餐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冲厕和景观绿化,不外排。
3、固废:生活垃圾、鲜花花圈等祭祀废物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焚烧灰渣、废活性炭、废布袋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音达标。
相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22〕274号》(项目代码:2211-*-04-01-*)、《发改审批函〔2023〕26号》和《发改审批〔2024〕18号》文件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略)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