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闲置用房及处置危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略) 江都区真武镇人民政府根据真武镇党委会意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真武镇原杨庄供销社酱厂资产一次性出让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真武镇原杨庄供销社酱厂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项目
2、转让方名称: (略) 江都区真武镇人民政府
3、标的概况:真武镇原杨庄供销社酱厂坐落于真武镇杨庄路, (略) 内区域总面积:555.00㎡。
4、该竞价标的房屋建筑物无产权证;竞价人对相关的法律风险自行承担。
5、本次竞价保留底价为:*.00元。
二、竞价时间、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1日—2024年02月06日。
2、报名时间:2024年02月06日上午9:00至11: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江苏 (略) (江都区长江东路102号)
4、竞价时间:本次竞价定于2024年02月07日上午9时30分,在江苏 (略) 开标室(江都区长江东路102号)举行。
5、代理机构联系人:*工*
三、报名人具备的条件
1、竞价人应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印章);
2、竞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竞价人应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4、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费现金300元,缴后不退。
四、付款方式:
1、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款项。
2、房屋移交时间、水电表过户(如有)等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为准。
五、竞价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元),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未能中标者,且无违规行为的,一周后返还。若报名后不按时参加竞价或竞价后不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竞价须知:
1、竞价采用书面一次报价,价高者中标。
2、竞价人如有以下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竞价:1)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2)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的;3)交易保证金不充足的。
3、房屋用途: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经营影响居民生活的活动。
4、凡是参加竞价活动的单位,需持缴费收据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竞价活动。有效竞价单位不足三家的,将发布二次公告,重新竞价。
5、最终价格确定以后,竞价人应于一周内与转让人签订协议;逾期不签订协议的行为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归转让人所有。审查合格的竞价人互相串通,恶意竞价及严重影响正常活动开展行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价成功后竞价人承担所有后续相关费用,招标代理费以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包干价2500元整。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7、竞价人不得在房屋周围乱搭乱建,做到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市容、包管护、包秩序)。
七、其他说明:
1、标的以现状进行竞价。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2、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原杨庄供销社酱厂的资产无两证且政府不承诺办理相关权证。涉及该资产四邻矛盾沟通由竞价人负责与政府无关,同时竞价人要解决危房问题,保证社会平安。竞价人如涉及以后房屋改扩建必须要符合城镇相关规划。
4、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公告委托方解释为准。
5、本次竞价由江苏 (略) 负责实施, (略) 江都区真武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督。
(略) 江都区真武镇人民政府
2024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