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扶绥县2024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人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扶乡振报〔2024〕20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县实际,同意实施扶绥县2024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人饮项目。
二、该项目代码:2403-*-04-05-*。
三、建设地址:龙头乡坛龙村;新宁镇长沙村;岜盆乡那标村、那坡村;渠黎镇大陵村、岜桑村;柳桥镇扶岜村、坡利村、上屯村;东门镇板包村;昌平乡中华村、赛仁村;中东镇百域村、淋和村、新灵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实施18个村屯人饮项目,包含新建3座水塔,2座蓄水池,9口水井,3座泵房,1个水箱,*米人饮管道,4台消毒剂投加器,1880米电缆,30根电杆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扶绥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资源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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