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管理综合性服务外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富顺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11:0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9月2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洪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转8011 | ||
采购单位 | 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富顺县富世街道釜江大道东段54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雄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转8011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管理综合性服务外包更正采购需求 | ||
附件2 | 附件2: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服务外包考核细则评分办法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管理综合性服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1、3.1采购项目概况更正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作业专业化,经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通过理顺体制,强化监管,实行“事企分开,运管分离”,建立富顺县城区 (略) (略) 场化长效运行机制,努力营造干净、整洁、 (略) 容环境。
项目重要提示:本项目服务要求中有三个附件,分别是:附件1:县城区作业范围示意图、附件2: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服务外包考核细则评分办法、附件3:县城区“清扫保洁面积明细、市政人行道类设施维护明细、公厕明细、垃圾库明细”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38,000,0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仟*佰万元整/年;最高限价(元):38,000,0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仟*佰万元整/年。
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本次采购为一招三年采购项目,中标人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方可与招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2、服务期限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支付约定更正为: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第一个支付季度,按月考核后按季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季度)支付服务费,中标人须按月足额及时发放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及缴纳各项保险,如有拖欠工人工资或应缴未缴情况,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未付资金将在季付款中代为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第二个支付季度,按月考核后按季度(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季度)支付服务费,中标人须按月足额及时发放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及缴纳各项保险,如有拖欠工人工资或应缴未缴情况,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未付资金将在季付款中代为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第三个支付季度,按月考核后按季度(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季度)支付服务费,中标人须按月足额及时发放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及缴纳各项保险,如有拖欠工人工资或应缴未缴情况,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未付资金将在季付款中代为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第四个支付季度,按月考核后按季度(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季度)支付服务费,中标人须按月足额及时发放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及缴纳各项保险,如有拖欠工人工资或应缴未缴情况,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未付资金将在季付款中代为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00%。
4、3.4其他要求中★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更正为:1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为一招三年采购项目,中标人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方可与招标 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2年)。3.付款方式更正为:付款方式: 第一个支付季度,按月考核后按季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季度)支付服务费,中标人须按月足额及时发放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及缴纳各项保险,如有拖欠工人工资或应缴未缴情况,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未付资金将在季付款中代为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00%。 第二个支付季度,按月考核后按季度(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季度)支付服务费,中标人须按月足额及时发放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及缴纳各项保险,如有拖欠工人工资或应缴未缴情况,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未付资金将在季付款中代为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00%。 第三个支付季度,按月考核后按季度(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季度)支付服务费,中标人须按月足额及时发放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及缴纳各项保险,如有拖欠工人工资或应缴未缴情况,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未付资金将在季付款中代为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00%。 第四个支付季度,按月考核后按季度(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季度)支付服务费,中标人须按月足额及时发放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及缴纳各项保险,如有拖欠工人工资或应缴未缴情况,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未付资金将在季付款中代为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00%。
5、更正“附件2: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服务外包考核细则评分办法”
因更正内容过多请投标人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富顺县富世街道釜江大道东段540号
联系方式:0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雄烽 (略)
地址: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联系方式:028-*转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洪波
电话:028-*转8011
四川雄烽 (略)
2023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