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2年10月21日我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本级海塘安澜工程(珊瑚沙海塘) | (略) 西湖区,西起大刀沙机埠,东至城西南排出口 | (略) (略) | (略) 环境保护 (略) |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提标加固海塘 1.71 公里。 |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 水生生态污染防治措施:①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施工责任制,监督水保工作,按质按量及时完成,使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②加强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等的监管力度,防止污水和固废直接进入钱塘江,造成钱塘江水域生态环境破坏。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①现场不得设预制场和搅拌场。沉砂池、沉淀池等均布设在施工临时用地内。②施工泥浆和钻渣严禁弃入水体,泥浆和钻渣干化后外运处置。③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用于工地洒水防尘,不外排。④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的临时供、排水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跑、冒、滴、漏”现象。⑤在海塘施工区沿线的江道内和珊瑚沙取水口外围设置临时防污屏,减少泥沙的影响。⑥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可移动式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由城管部门上门清运。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控制同时作业的高噪声设备的数量和时间。②改进施工工艺和方法,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其附近加设可移动围障,尽量远离附近敏感点布置。③未经许可,夜间(22 : 00-06 : 00)禁止施工。④在施工区域、施工临时用地、尤其声环境敏感目标农居处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①生活垃圾由环卫所定期清运;②余方按照《 (略) 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运输,再运至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置点进行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③废机油等危险固废应统一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④临时堆土场应做好遮盖,防止流失。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应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得设预制场和搅拌场。②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彩钢板围护和喷雾装置。③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及时清运。④土方机械开挖和回填施工区域周边应合理布置喷雾装置,喷雾装置的喷射角度应以有效抑尘为原则。⑤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场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⑥对运输 (略) 线定期洒水抑尘, (略) 面湿润,进出口设置降尘喷雾设备, (略) 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⑦土石方运输必须严格限制超载,作好防泄漏处理,避免沙土沿途泄漏,造成二次污染。⑧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保持良好工况。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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