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三个零星整修改造工程
202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某单位三个零星整修改造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 (略)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某单位三个零星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石景山区。
2.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第一包:①某部室外场坪整修改造(含固定资产处置); (略) 落停车位及基础设施修缮项目。第二包:某部配电室检修维护。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招标控制价:第一包招标控制价:¥*.52元人民币;第二包招标控制价:¥*.00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要求:第一包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二包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2021年1月以来应有投资额达到或超过本项目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项目经理要求:第一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二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投标人为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非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无外商投资背景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作出声明。
3.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与其他参与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其它直接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 (略) 上报名缴费,线上下载发售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2024年5月20日9:00(北京时间)起至2024年5月27日16:30(北京时间)止。
4.3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http://**/)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按 (略) 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费,服务费为300元/包,平台自动开具电子普通发票。技术支持电话:*-2/3-0转人工。
4.4在中国 (略) 上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 (略) 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从中国 (略) 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增值税普通发票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请自 (略) 丰台区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标书室领取。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6日上午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丰台区首科大厦A座405会议中心。
5.3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7日上午09时00分。
5.4开标地点: (略) 丰台区首科大厦A座405会议中心。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站发布: (略) 。因 (略) 站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地址: (略) 石景山区
联系人:郝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地址: (略) 丰台区首科大厦A座405会议中心。
联 系 人:仲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