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基础设施提质更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略) 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政投字〔2024〕53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市政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略) (略) 基础设施提质更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地点: (略) 主城区内建设规模:建设范 (略) 、 (略) 、滏东大街、东柳大街、中华大街、 (略) 、 (略) 、陵西大街、 (略) 、荀子大街、 (略) 、新兴大街、 (略) 、赵苑北街、水院东街、惠文街、华山东街、黎明街、 (略) , (略) 全 (略) 段 (略) 、 (略) 、 (略) 、排水安全专项治理、道路恢复工程、照明工程等, (略) 新建过街天桥1座,邯武大桥和中华北输元河桥的桥检与维修及监测系统提质更新,下庄区 (略) 完善提升。工 期:计划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计划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240日历天)。质量要求: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勘察(详细勘察)、设计(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预算编制等其他服务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1)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设计*级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 (略) 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备*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政工程管理处,肖珺,0310-*;招标代理机构: (略) ,张盼、赵金龙,联系电话:0311-*、*。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8 08:30至2024-05-24 17:30,登录“惠招 (略) ”(http://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http://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政工程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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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略) (略) 92号 | 地址: | 河 (略) 裕华区青园街357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肖珺 | 联系人: | 张盼、赵金龙 |
电话: | 0310-*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