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潮阳区山海农耕——乡村振兴海门示范带建设项目——海门镇美丽示范圩镇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潮阳区山海农耕——乡村振兴海门示范带建设项目——海门镇美丽示范圩镇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 (略) 潮阳区海门镇
本工程建设内容:(1)对长度约2.7km,宽度约15 (略) 进行升级改造, (略) 修缮整治铺装沥青罩面,沿街外立面墙体美化改造, (略) 农房进行微改造,增加消防、监控智慧安防、座椅、垃圾桶等公共设施;(2)对长度约1.8k (略) 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沿街外立面墙体美化改造,对沿线农房进行微改造,公共环境整治及配套公共设施;(3)对长度约0.5km,宽度约5 (略) 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外立面改造,道路修缮整治,沿线周边配套消防设施、智慧安防系统、标识系统、巷道铺装等;(4) (略) 场,打造西门口袋公园,占地面积1000㎡,配套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794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85.*元,预备费754.*元。资金来源为统筹各级资金。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社会治安、媒体舆论、施工期交通
2.防范措施
风险因素 |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
技术和经济方案 | (1)为确保产品质量,对项目实行设计、校核、审查、核定、批准五级校审制度(2)为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优化设计方案、减少工程投资、缩短工程建设期(3)加强与业主及利益相关者的沟通,通过加大走访力度,保障方案实施的完整性及可靠性 |
生态环境影响 | 加强施工污废水的处理,尤其是砂石料加工冲洗废水,需实行回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碎石加工等各施工生产,从源头上控制污废水的产生,待环保设施恢复正常后才可进行施工。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处理系统的巡视和水质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查清事故排放源,并通知环保部门,对污水排放做到万无一失。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对施工场地加以围蔽,做好降尘措施,防止造成大气污染,同时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时间。 |
项目建设管理 | (1)当地政府和建设单位设立专门部门,听取居民正常诉求。(2)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流量公开、透明,施工期间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监理制度,设有专门的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的运行管理。(3)主动了解居民思想动态和诉述需求。(4)及时解决和处理相关利益方的诉述,对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协调有关部门解决。(5)保持利益相关方诉求渠道的畅通,并及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密切配合,解决有关问题。 |
质量安全 | (1)加强安全管理单位自身的建设。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防范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合同管理意识。编写安全监理手册,指导安全管理工作。补充和充实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规定。(2)在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及履行管理职责中,学会并善于防范风险;施工过程中,工程需要压缩工期实行抢工时,应完善相应施工安全措施,使“抢工” 具有实施可行性;(3)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管理工作内容、职责到位;(4)重视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安全管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管理单位及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全貌。安全管理资料应包括日记、月报、责任书、合同书、会议纪要、音像资料及事故处理资料等。(5)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面对严峻的安全管理风险,还应采取转移风险的措施,倡导保险制度。 |
社会治安 | (1)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居民和施工人员法制教育。(2)施工单位对施工外来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风俗特点。(3)当地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环境。(4)施工单位及时兑现人员工资,若出现拖欠问题,业主在劳动部门的配合下,有权代扣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用于发放施工人员尤其是民工工资。(5)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地企共建” 活动,增进了解与友谊,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
媒体舆论 | 密切关注社会上的各种媒体、网络对本项目的报导及评价,发现个人或团体发表失实的报导及评价,应及时作出相应的反应。对没有调查清楚、不明情况就发表失实报导或评价的,应及时沟通,说明事实情况,化解风险。对个别个人或团体因一己私利,在媒体、网络上对本项目散布失实言论,对本项目进行恶意评价,煽动群众不安情绪,从而干扰项目进行,从中牟利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采用法律手段化解风险。 |
施工期交通 | 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车辆有序进出场,并做好施工期交通疏导,将施工期对交通的影响降低到群众可接受的范围。加强管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后的工程调度运用原则进行工程的运行调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总结工程运行情况,进行工程调度运用学习。当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并及时组织维修。 |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相关要求;
2.拟建项目还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措施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示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4日)。
六、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联系人:王瑛纯
邮 编:*
七、公示发布单位
单位名称: (略) 潮阳区海门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潮阳区海 (略) 1号
联系人:张宝旭
电 话:*
邮 编:*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