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五厍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申报与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要求,根据松江区教育局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2024年起,松江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工作主要由学校实施。根据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订《2024年五厍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申报与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教育与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化新时代教师队*建设,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着力破解职称评聘中的“一刀切”、简单化问题。聚焦教师队*高质量发展,建立制度更加健全、标准更加科学、机制更加完善、服务更加优化的职称评聘体系,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区提供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以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为基本目标,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职称评聘激励效能,持续完善数师队*发展与评价机制,着力激发教师队*内在活力。
三、主要任务
学校是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并组织实施好“方案制定、委员会组建、组织实施、解释宣传”等具体工作。
1.确认可推荐额度。(1)上报《2024年度中级职称聘前考核预报表》。如有破格申报的情况,需另附相关说明,注明破格人员基本信息、破格理由、破格之处以及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评聘委员会”)认定意见等相关情况,由教育局职改办汇总后报区人社局审核。(2)及时确认并接收经区教育局职称评聘领导小组核定的可推荐额度。
2.制定方案。制定当年度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申报与聘前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申报条件与方法、评议流程和工作要求等。实施方案、学校评聘委员会名单以及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产生程序,须由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中,学校评聘委员会名单应在提交教代会审议前报教育局职改办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产生的相关过程性资料和名单,须完整留存备查。
3.组织实施。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严格对标《2024年度松江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中规定的职务评聘、职务申报及破格申报晋升等要求,严格把关申报人员是否符合要求。根据学校实际,另行附加申报条件和要求。
具体实施中,个人申报、资格审核、教科研成果评价、课堂教学评价、综合评议、民主测评、学生或家长层面测评等评议工作的各项环节应完整。
其中,优先接受教科研成果已通过区级鉴定且结果C等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的教师申报。
4.评审办法
(1)教师对照根据《2024年松江区五厍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申报与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所列出的任职条件及申报要求进行自我申报。没有中级额度的不申报。
(2)教师自我申报人数大于教育局下达确认的可推荐额度,学校评聘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打分排序,按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推荐候选人。
(3)教师自我申报人数小于或等于教育局下达确认的可推荐额度,学校评聘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打分排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4)对审核确定的申报推荐候选人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教科研成果评价、课堂教学评价和面试答辩、备课本、作业检查等,再由学校评聘委员会组织民主测评、学生测评、综合评议。
(5)校内评审总分由材料审核分和综合评议分汇总后得出,学校评聘委员会根据总分进行排序,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开展聘前考核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及可推荐额度,基本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6)校内公示。经校务会、支委会审核确认后校内公示。公示时,应将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含周课时量、学时学分、规培等是否达标情况)完整公示;破格参评的人员,应将破格理由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说明:周课时量公示一年内;学时学分公示“十四五”内)
(7)上报考核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学校上报考核结果至教育局职改办(须排序),人数不得超过可推荐额度数。配合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区学科专业测试。
(8)确定聘任名单。公示期无异议、通过区学科专业测试和教育局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审议的人员,由学校按相关规定聘任至一级教师岗位。
四、时间安排
1.学校上报《2024年专技岗位等级变动情况梳理及中级预报表》;学校将拟成立(完善)的学校评聘委员会名单,报教育局职改办预审。(5月10日前完成)
2.区教育局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审定各校可推荐额度。(5月30日左右完成)
3.学校制定《20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申报与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过程性资料须完整保留备查。(5月底或6月初前完成)
4.学校按“实施方案”开展申报与聘前考核工作。
5.学校将通过聘前考核的人员名册及公示情况报告送至教育局职改办。(9月30日前完成)
6.教育局组织开展学科测试。(考试一般在11月第2周周六)
7.教育局职改办组建专班抽检部分学校考核材料及访谈(初定考后两周内),组织区中评委对各校人员名册进行复核,抽检复核结果、学科测试结果及人员名册等报区教育局职称评聘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综合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8.教育局职改办公布通过人员名单。(预计12月中旬)
五、晋升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
中级教师专技职务的评聘: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个人申报(提供材料);学校评聘委员会及学校学术委员会依据晋升申报要求、评聘条件与学校一级教师可推荐人数进行考核评议推荐;区教育局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综合认定,通过后学校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聘任。
具备博士学位、首次参加工作、入职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教育教学岗位上满一年,参加见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且申报时仍在从事此项教学。
2.卫生保健教师:中小学不少于每周4-6课时。
(四)学历要求
小学教师:
(1)1975年1月1日前出生的,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1975年1月1日及后出生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初中教师: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任职资历
申报普升一级(中级)教师:
(1)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2)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3)具备其他本科等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级专技岗位转到普教教师岗位上的教师,在普教教师岗位上任数不少于1年,经学校考核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方可申报转岗评聘。
申报学科须与目前任教学科(岗位)一致,提交的论文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申报学科(岗位)相一致。(因人事制度改革转换任教学科、学段的申报教师,自转段起2-3年内,可在前任教学科和现任教学科之间自行选择,具体时间段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科专业测试科目参照执行。)
(5)任职资历时间计算到申报前一年的年底(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其他时间截止到申报当年的年底。
(六)教科研
申报晋升一级教师,学校根据有关要求组织校内评价。已在区级层面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七)任期内考核
1.申报晋升一级教师,在任二级教师近五年必须取得1次及以上学年度考核优秀。
2.2009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教师申报晋升一级教师的,须取得区1-5年教龄青年教师区级基础性考核合格证及学校5年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第。
3.2012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申报晋升一级教师的,须取得区1-5年教龄青年教师区级基础性考核合格证及学校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第。
(八)班主任工作
1.申报晋升一级教师,在任二级教师期间必须有3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有1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年限。
2.任副班主任可按两年折算为一年,视为班主任的年限。
3.任学校年级组长的年限可以视作班主任年限(限本区一级教师职务评审)。以上年限要求因工作需要学校未安排担任班主任者除外(由学校确定)。
七、破格申报晋升的要求
(一)申报晋升一级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优先聘任。
二级教师任期内曾获得国家级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年度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奖。
(二)申报晋升一级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评审,破格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具体如下:
1.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两年及以上,任期内学年度考核与师德表现均为“优秀”,教职工、学生和家长问卷满意度90%以上。
2. (略) 中小学(幼儿园)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引导已聘在中级岗位的相关教师积极申报高级职称,为青年教师申报中级提供更多额度支持。
(四)强化信息公开。当年度可推荐额度、评议方案与评议结果,学校都要予以公开。学校评聘委员会由单数组成,成员来自于校内教师,其中校级领导不超总数的1/3;学校学术委员会单数组成(包含理科、文科、综合各类学科),本校专家应由校内有一定威望的骨干教师代表组成。
实施方案形成后,征求教师意见,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聘前考核过程中,教科研成果评定、课堂教学、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都要做到客观公正。考核评议结束后,学校及时公示通过人员,接受全校教职工检验。
九、其他说明
1.本实施意见为试行,解释权在学校评聘委员会。
2.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应保持相对时间段内的稳定性(一般3-5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实施方案的,须重新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3.申报晋升一级教师,凡上年度被否决的申报对象,一般应隔1年后方可再次申报;有新的特别突出的教育教学业绩材料者可作破格申报。
4.任期内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不计算任职资历;享受符合国家规定产假的女教师,产假期间工龄连续计算但不计算为任职资历时间。
5.在申报晋升教师专技职务过程中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等虚假行为;谎报、剽窃教育教学业绩或抄袭教育科研成果等严重违纪和其它违背师德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其2-3年申报中级教师专技职务评审资格、申报教科研成果鉴定隔1年进行。
6.申报晋升一级教师专技职务,预报时应具备各项申报要求。
7.公办学校非编教师专技职务评聘参照执行。
8.以上如有与上位文件规定冲突的,则作相应的调整。
十、相关附件
1.《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聘任委员会组建(调整)方案》
2.《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学术委员会组建(调整)方案》
3.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聘任委员会名单
4.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学术委员会名单
5.《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职称评审信誉和保密责任书》
附件1: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聘任委员会组建(调整)方案
因中级职称聘前考核下放等因素,原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简称“学校聘任委员会”)更名为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评聘委员会”),特制订“学校评聘委员会”组建和调整工作方案。
一、学校评聘委员会调整(组建)要求
1.学校评聘委员会一般由校级领导、人事干部、工会负责人和教师(教导主任、骨干教师)代表等9人单数组成,其中校级领导一般不得超过1/3。
2.学校评聘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名,校长是主任委员。
3.学校评聘委员会任期为3-5年。
二、学校评聘委员会成员任职要求
1.师德高尚、办事公道,在教职工中有威信。
2.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与教育教学能力在同行中有威望。
3.身心健康,能胜任学校评聘委员会工作。
4.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原则上,离退休不足3年的教师不担任学校评聘委员会成员。
三、学校评聘委员会调整(组建)程序
1.教职工民主推荐学校评聘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每人推荐9名候选人,各年级组长和工会小组长进行汇总,并签字确认。
2.学校校务委员会根据民主推荐及学校评聘委员会组成要求,对学校评聘委员会提出调整后的初选名单(9人)。
3.学校校务委员会对初选名单(9人)进行审查,并广泛听取教师意见。
4.学校支委会根据学校校务委员会意见,确定学校评聘委员会名单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报教育局职改领导小组审批。
6.向教职工公布学校评聘委员会名单。
(备注:学校评聘委员会有效期内不再民主推荐,只做微调。)
四、学校评聘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根据沪人社专[2016]146号《关于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和》、沪人社专〔(2022〕242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 (略) 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中 (略)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的有关要求等,制定本校教师职务聘任、考核等工作的具体办法。
2.在规定的结构比例内设置本校各级教师职务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3.根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的要求,制定本校考核标准。负责本校专业技术人员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平时考核、学年度考核、聘任考核与职称晋升考核。
4.审核本校申报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
5.根据平时的考核结果并结合职务评聘的要求,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和教育教学能力等进行考核、评议与推荐。
6.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高、中级、初级教师职务岗位以及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提出本校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岗位等级晋升拟聘人员名单。
五、学校评聘委员会工作规范和工作纪律
1.学校评聘委员会在主任主持下开展工作。学校评聘委员会开展教师职务评审、考核、聘任工作时,必须有3/4以上成员出席工作的结果才能有效。
2.学校评聘委员会在进行教师职务评审、确定拟聘人选和学年度考核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与无记名记分的办法进行,必须有2/3以上(含有2/3)委员通过的为通过,否则为“否决”。
3.学校评聘委员会举行各种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人事干部担任。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4.学校评聘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评议中发表的意见和表决结果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如果违反纪律一经查实,即取消学校评聘委员会成员资格。
5.学校评聘委员会成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凡涉及到本人及亲属在职称评审、聘任、考核过程中不参加讨论,但参加投票表决。
附件2: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学术委员会组建(调整)
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要求,根据松江区教育局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2024年起,松江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工作主要由学校实施,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学术委员会”),特制订“学校学术委员会”组建和调整工作方案。
一、学校学术委员会组建要求
1.组建学校学术委员会,人数为9人,原则上不请外校教师参与。
2.学校学术委员会中的本校成员,须学校评聘委员会投票差额选举产生。
3.学校学术委员会组成结构、产生程序、投票差额比例等,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4.在学校学术委员会正式开展评审工作前,成员名单不得向教职工公开(保密)。
5.学校评聘委员会成员应在上述时间点前履行好保密职责。
二、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任职要求
1.德才兼备,在本区、本校教职工中有良好口碑。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有困难,也可聘本校中级职称骨干教师),原则上校长书记不担任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
3.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与教育教学能力有较高专业水准,同行评价较高。
4.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
5.能严守评审纪律,组织性、纪律性强。
6.原则上,离退休不足3年的教师不担任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
三、学校学术委员会产生过程
1.各教研组民主推荐学校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本人所属组中规定名额数,教研组长进行汇总,监票员签字确认。
2.学校校务委员会根据学校学术委员会组成要求及民主推荐情况,对学校评聘委员会提出调整后的初选候选名单。
3.学校评聘委员会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差额不少于2人。
4.学校支委会审核学校学术委员会名单。
四、学校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对申报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和学术水平评议。
五、学校学术委员会工作纪律
1.在学校评聘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在进行考核评议时,独立评分,按一定规则计分和排序。
3.评分表须有评价者签名;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4.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并签署相关承诺书,对评议中发表的意见和表决结果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如果违反纪律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由相关学校向教育局职改办报告。
附件3: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聘任委员会名单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及松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原学校考核聘任小组基础上进行微调,经支委会审核,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聘任委员会名单如下:
高 明 刘希权 高金花
张 亮 项 军 万桂生
许 强 庄景华 * 彬
附件4: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学术委员会名单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及松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经教研组推荐,支委会审核,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学术委员会名单如下:
高金花 * 彬 周 娜
庄景华 姚 媛 焦 玉
万桂生 钱惠军 邓志军
附件5:
(略) 松江区五厍学校职称评审信誉和保密责任书
为贯彻落 (略) 关于建立人才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评审专家的道德、保密、回避、廉洁等责任,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客观公正,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发表评鉴意见,充分开展讨论评议,秉公进行投票表决。
二、恪守职业道德、学术道德,防治学术不端,维护学术诚信。
三、以独立、平等身份开展评审,不以任何借口影响评审工作,不向评委会施加压力。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评委名单、参评对象面试答辩情况、评议和评审中发表的意见及表决结果不向外泄露,也没有向他人汇报或介绍的义务。
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与参评对象之间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与参评对象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可能会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应自行回避。
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参加参评人员组织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不索要、收受参评人员的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实物,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等不正当活动。
如违反本责任书,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责任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