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关于给予审查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元观管发﹝2023﹞15号)《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将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 (略) 编制完成的《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已取得《元阳县发改局关于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元发改复﹝2022﹞49号),《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元阳县*号)。建筑功能满足使用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单位、地点、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单位: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二)建设地点:元阳县南沙镇元绿公路旁。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1109.78m2,新建一栋四层局部五层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884.35 ㎡。内容包含防灭火中心、宣教中心、科研(科技)中心、生态旅游管理中心、生物多样性展示中心等功能的业务技术用房,停车位 13 个,绿化面积307㎡,门阀道闸2套,挡土墙340m3 ,围栏140米等室外附属工程。
三、概算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708.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70.14万元,占总投资80.43%;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38.38万元,占总投资5.42%;其他费66.56万元,占总投资9.39%;预备费33.75万元,占总投资4.76%。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四、主要技术指标
1.抗震设防类别*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第三组。
2.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五、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设计方案。
六、工程标准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工艺设备先进、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对建设场地及周边治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建设。
七、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各专业应按《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各职能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尽快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八、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