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门源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它事项相关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门源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海北州门源县浩门镇;
建设单位: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增加设备、新建配水井1座、改良型氧化沟车间1座、二沉池车间1座、深度处理车间1座(絮凝池+沉淀池+滤池+UV消毒)、贮泥池1座、污泥脱水机房1座、配电室及鼓风机房1座、除臭间新增2套除臭装置以及配套的工艺、电气、自控、给排水、采暖等。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一体化氧化沟+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污泥采用板框压滤机脱水。尾水经过处理后达到一级A标准,排到大通河。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2年6月9日(公示21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