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略) 清华园生命医学馆A馆四层
公示时间:2024-10-30至2024-11-05
受理时间:2024-10-30
项目概况:清华大学拟在生物医学馆A座4层新建医学测试中心同位素实验室,实验室包括12间实验间和配套的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源库(储源间),以及监控室,H3、C14、P32、S35、I125、Cr51和Fe55共7种核素开展放射性同位素标记实验。
行政相对人名称:清华大学
联系人:李路明
联系电话:010-#
审批部门: (略) (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14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四十一、五十六、六十一、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十二条。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