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6月19日14时30分在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坐落 | 权证编号 | 商铺现状 | 租期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首年起拍价(万元)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合同履约 保证金 (万元) |
(略) 广信区田墩镇田墩村双号小组下有110号5-8直 | 赣(2022)广信区不动产权第*号 | 空置 | 3年 | 1/4 | 266.4 | 8 | 2 | 2 |
说明:①上述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拍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租成交及成交总价。
二、拍租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饶信房地产 (略) 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4]第008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招租标的按现状招租,标的内通水、通电及其经营便利配备的其它设施如隔墙、阁楼、排水、排污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
4、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方案需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承租期满后或因违约提前解除承租合同的,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等所有的投入不承担任何的补偿。
5、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内不得转租,如因特殊情况需转租,须提前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
6、租期3年,租金每半年支付,到期前一个月15号之前交清下半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按3%递增。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期租金及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按约定付清应付价款后,由招租方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8、承租方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向拍卖方支付拍卖佣金,以及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支付成交价4.5‰的产权交易费。
9、具体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17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咨询、展示和报名。
报名地址: (略) 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83号
联系电话:*
(略)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