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均口镇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剩余石料(机制砂用)拍卖出让佣金公开询价函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号)、《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工程建设项目产出剩余砂石有偿处置办法>的通知》(建政办规〔2024〕2号)等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建宁县均口镇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剩余石料(机制砂用)进行拍卖出让。现面向社会就拍卖佣金公开询价,诚邀符 (略) 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宁县均口镇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剩余石料(机制砂用)拍卖出让项目。
2.标的物情况: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剩余石料(机制砂用)(可用于加工为建筑用碎石、Ⅲ类机制砂、制砂料的毛石等,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 338.14 万 m3 ;起拍价为人民币*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拍卖公司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组织开展剩余石料的拍卖活动。
2.确保拍卖过程合法、公正、透明,保障委托方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应以百分比形式表示,即按照拍卖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佣金。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策划、组织、宣传、人员费用等。
四、拍卖公司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拍卖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需明确佣金比例及计算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请密封盖章后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8-*(工作期间) *
收件地址:建宁县濉溪 (略) 56号(建宁县自然资源局5楼矿管股)
2.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7:00前(收到报价文件时间)
七、评审方法
届时我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按相关程序对报价文件开封,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 (略) 。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女士
2.联系电话:0598-*(工作期间) *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