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持续筑牢全民免疫屏障,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略) 市关于《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第四针)接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目标人群
本次加强免疫为年满18岁以上的人群,优先保障以下重点人群:
1.感染高风险人员(医疗机构、 (略) 、托幼机构、中小学等重点特殊场所工作人员,公安、消防系统工作人员,其他落实闭环管理的重点岗位人员);
2.60岁以上老年人;
3.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员;
4.免疫力低下人员。
二、受种时间要求
18岁及以上人群接种完第一剂次加强针(第三针)满六个月(≥6个月)。
温馨提示:
①吸入式新冠疫苗仅用于加强免疫,不可用于基础免疫。18岁及以上人群均可接种。
②接种时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
③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④穿宽松衣物,避免空腹、劳累,在放松的状态下进行疫苗接种。
⑤接种后留观30分钟,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尽量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
具体接种禁忌症等请咨询各接种点。